要在日本駕駛露營車,只需持有一個「私家車」駕駛執照便可。以香港駕駛執照為例,即持有車輛類別代號「1」。
然而,不是任何駕駛執照持有人都能在日本駕車,只有於1949年9月19日曾簽訂《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》的國家和地區簽發的國際駕駛執照(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) 持有人才能在日本駕駛車輛。曾簽約的亞洲國家和地區包括:
亞洲國家 地區
菲律賓 孟加拉 斯裡蘭卡 韓國 香港
印度 馬來西亞 柬埔寨 日本 澳門
泰國 新加坡 老撾
駕駛者須於出發前到香港運輸署申請一張國際駕駛執照,所需資料如下:
- 香港身份證正本
- 國際駕駛許可證申請表
- 住址證明
- 50mm x 40mm申請人近照兩張
- 港幣80元
- 成功申請者,可即日獲發證件
小知識:
只有持正式駕駛執照的人才能申請國際駕駛執照。「P 牌」只是暫准駕駛執照(Probationary Driving License),不是正式的駕駛執照。所以「P牌」持有人不能申請國際駕駛執照,也就是說不可以租車及不能駕駛以他人名義租用的車輛。
小知識:
國際駕駛執照的照片頁左邊共有A-E欄,可駕駛車輛類別以蓋章表示。
A、B欄有蓋章,即可駕駛露營車。
小知識:
日本人的駕駛執照會在「有效期限」一欄以不同顏色標示:
綠色 : 剛拿到駕駛執照
藍色 :
拿到駕駛執照三年,以後按違反交通規則次數及嚴重性,每三年或五年更新一次
金色 : 在有效期限內沒有違反過任何交通規則